永建二年秋七月甲戌朔,有日食。壬午,太尉朱寵,司徒朱倀,免。庚子,以太常劉光爲太尉,錄尚書事。
光祿勳汝南許敬爲司徒。劉光,是劉距之弟。許敬仕於和安之間,正當竇鄧閻氏權執興盛之時,而無所屈撓,三家既敗,士大夫多有染污者,獨無謗言及於許敬。
當世因此以之爲貴重。初,南陽樊英,少有學行,名著海內。隱於壺山之陽。
州郡前後禮請,不應。公卿舉賢良方正有道,皆不行。安帝賜策書徵之,不赴。
是歲,皇上覆以策書備禮徵樊英。樊英固辭疾篤,詔書切責郡縣駕載上道。
樊英不得已到京,稱疾不肯起。強令車載入殿。猶不能屈。皇上使他出就太醫養疾,每月供奉羊酒。
其後,皇上就爲樊英設壇,令公車令爲前導。尚書奉引,賜几杖。待以師傅之禮。
延問得失,拜五官中郎將。數月,樊英稱疾篤。詔令以爲光祿大夫,賜告歸。
令所在送谷。以歲時致牛酒。樊英辭位不受,有詔曉以上旨,不聽其辭.樊英初被詔命,衆人皆以爲他一定不會自降志向,南郡王逸素與樊英交善,因給他書信,多引古譬喻,勸使他就聘。
樊英就順着王逸的意思應聘了,不過以後應對,並無奇謀深策,談者以爲失望。
河南張楷,與樊英一同應徵。對樊英說:天下有二道,就是出與處,我以前以爲先生出仕,能夠輔佐當今君王,救濟當世民衆,而開始先生以不凡之身,怒萬乘之主。
及其享受爵祿,又不聞匡救之術,這真是進退無據了。司馬光說:古代的君子,邦有道則仕,邦無道則隱。
隱並不是君子所希望的,沒有人能瞭解自己,而道不得行,羣邪共處,則害將及身。
因此深藏以避之。王者舉逸民,揚側陋,是因爲其有益於國家。並不是爲了取悅世俗之耳目,因此有道德足以尊主,智能足以庇民,被褐懷玉,深藏不市者,則王者當盡禮而致之。
屈己以訪之,克己以從之。然後能利澤施於四表,功烈格於上下。這只是取其道不取其人,務其實不務其名。
他們或者禮備而不至,意勤而不起,則只好姑且內自循省,而不敢強致其人,以爲是不是因爲我的德薄不足以令人仰慕,或者是因爲國政太亂不足以輔佐呢?
還是因爲羣小在朝而不敢進呢?或者是因爲感到我心不誠而其言不能得用呢?
爲什麼賢者不肯跟從我呢?假如其德已厚,國政已治,羣小已遠,而且誠心已至,他們將會叩閽而自售,又怎麼會勤求而不至呢?
荀子說:晚上去樹上照蟬,不過是明其火振其木而已。火不明,雖振其木而無益於事今人主有能明其德,則天下人歸心。
就如同蟬投奔明火。或者人主恥不能致,因此以高位相誘,嚴刑相挾。
假使他是真正的實誠君子,則位非所貪,刑非所畏。終不可得而致。可致者,大都是貪位畏刑之人,又何足爲貴?
而那些孝悌著於家庭,優行傳於鄉曲者,利不苟取,仕不苟進,潔己安分,優遊卒歲,雖不足以尊主庇民,卻也是清修的吉士。
王者應當褒優安養,以遂其志。像孝昭之世優待韓福,光武之世待遇周黨,以此來激勵人的廉恥之心,美化風俗,這也就很好了。
爲人誠然不應當如範升一樣詆譭,又不可如張楷一樣無端指責。至於飾僞以邀譽,釣奇以驚俗,不食君祿,而爭屠沽之利。
不受小官,卻窺伺卿相之位,名與實反,心與跡違,這種人是華士少正卯之流,能夠免於聖王之誅,也就是萬幸了,哪裏還能得到聖王的聘召?
當時又徵召廣漢楊厚,江夏黃瓊。黃瓊,是黃香之子。楊厚既至,豫陳漢有三百五十年之厄,以爲警戒。
拜爲議郎。黃瓊將至,李固於道上給他寫書信說:君子說伯夷狹隘,柳下惠不恭。
不夷不惠只在可否之間。聖賢之所以居身珍貴,實在是要枕山棲谷,效法巢由。
這樣也是可以的。若要輔政濟民,如今正當其時。自生民以來,善政少而亂俗多。
若必待堯舜之君,這是爲士行志,終無其時。曾聽人說,嶢嶢者易缺,皎皎者易污。
盛名之下,其實難副。近日魯陽樊君被徵初至,朝廷設壇席,如同對待神明,雖沒有什麼特別的異政,而言行所守,也沒有什麼缺點。
卻一時毀謗布流,使名聲大爲折減。這豈不是因爲人們對他的期望太高,而他的聲名太過於盛的緣故嗎?
因此俗論都以爲處士純粹是爲了盜取虛名。願先生引此爲戒。做事一定要令衆人歎服。
黃瓊至,拜爲議郎。稍遷尚書僕射。黃瓊昔日隨父親在臺閣習見故事,及以後居職,達練官曹,爭議朝堂,無人能與之抗爭。
數上疏言事,皇上頗採用之。李固,是李郃之子。少好學,常改易姓名,杖策驅驢,負笈從師不遠千里。
遂窮覽墳籍爲世間大儒。每到太學,密入公府定省父母。不令同業諸生知道他是李郃的兒子。
三年春正月丙子,京師地震。夏六月,旱。秋七月,茂陵園寢火災。九月,鮮卑入寇漁陽。
冬十二月已亥,太傅桓焉免。車騎將軍來歷罷。南單于拔死。弟休利立。
爲去特若屍逐就單于。皇上悉召孫程等還京師。四年春正月丙寅,赦天下。
丙子,皇上加元服。夏五月壬辰,下詔說:海內頗有災異,朝廷修政,太官減膳。
不御珍玩。而桂陽太守文磐不知竭忠宣暢本朝,卻遠獻大珠以求幸媚如今封還給他。
五州雨水。秋八月丁巳,太尉劉光,司空張皓免。尚書僕射虞詡上言,安定,北地,上郡山川險阻,沃野千里。
土宜畜牧,水可灌溉漕運。只因遭遇元元之災,衆羌內潰,郡縣兵荒二十餘年,拋棄沃壤之饒,捐棄自然之財,不可稱之爲利。
離河山之阻,守無險之處,難以爲固。今三郡未復,園陵孤單在外,而公卿軟懦。
唯求自保。張解設難,但只計算所費。不顧及國家安定。宜開聖聽,考慮長遠之計。
九月,詔令恢復安定,北地,上郡,使內遷邊民還舊土。癸酉,以大鴻臚龐參爲太尉。
錄尚書事。太常王龔爲司空。冬十一月庚辰,司徒許敬免。鮮卑入寇朔方。
十二月乙卯,以宗正弘農劉崎爲司徒。是歲,於窴王放前殺拘彌王興。
自立其子爲拘彌王。而遣使者貢獻。敦煌太守徐由上書要求討伐他,皇上赦於窴罪,令其歸還拘彌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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