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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切夫之痛

主意已定,於大海藉助與對手之間,有一道密集的野山棗林帶作掩護,立即展開行動。

他避開對方的視線,沿着山棗林帶外沿,向西南方向迂迴移動,悄無聲息地隱身在一塊岩石後面。

這時,地包楊剛好穿過一條小路,來到三岔口附近,他四處張望一下,想利用路口右邊的一塊岩石做掩體,卻被已經埋伏在岩石後面,等待伏擊他的於大海逮了個正着。

於大海用槍頂住地包楊的腦袋,厲聲地說:

“地包楊,我知道你的手上有三條人命,今天,你只要敢反抗,老子就敢崩了你,你相信嗎”

“你”

“你什麼你少說廢話。”

於大海不容對方多想,馬上打開槍的保險,借扳機的聲音威脅對方,同時用一副滿不在乎地語氣說:“地包楊,我打死你,無非是受一個小處分,但你可是一命嗚呼,死翹翹。”

“於大隊長”

“對,就是我,我就是於大海,咱們已經打過幾次交道,你瞭解我的脾氣,對吧”

“瞭解又怎樣”地包楊裝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說。

於大海馬上用槍敲擊對方的腦袋,輕描淡寫地:“不怎樣,打死你,是我的槍走火,你信不信你不信,我信。”

然後,於大海靠近地包楊的耳朵,模仿槍聲,突然發出“啪”的一聲,嚇得對方全身一哆嗦,頓時僵在那裏。

“慢慢地回頭,說,你看到了什麼”

地包楊按着於大海的話,慢慢扭動自己的腦袋,看到於大海臉上的傷疤,正在不時抽搐跳動,他猛地想起江湖上的傳言:當疤臉哥的傷疤衝着你跳動的時候,也是他想拼命的檔口。

地包楊馬上心驚膽戰地點頭稱是,說:“是、是、是,於大隊,你小心一點,別讓槍走火,我一切都聽你的。”

“很好,算你這個兔崽子聰明。”

於大海趁機繳走對方的槍,拿出手銬,讓他把自己銬上。等這一切完成之後,這纔開始觀察鬼手的動態。

遠處,鬼手繼續躲在那片松樹林裏,正在朝這邊探頭探腦地張望,似乎等待地包楊給他發出行動的信號。

於大海不慌不忙,在確定鬼手沒有發現地包楊已被自己逮住後,這才厲聲命令道:

“記住,地包楊,你如果不老老實實聽從我的命令,可別怪我脾氣暴躁,一槍崩了你,聽明白嗎,你”

地包楊無可奈何地點點頭,說:“算你狠。”

“對,明白我狠就好。走,往後退,彎腰,再低點,慢慢退,下去,走左邊。”

大約十分鐘後,於大海把地包楊悄悄押到進山北口,把他反銬在一棵碗口粗的松樹上,交給於堅看押,他再次返回現場,準備藉着陡坡上一條溝渠的斜面,迂迴到松樹林背後,去偷襲鬼手。

可惜,在他馬上就要越過陡坡時,一塊山石滾下去,驚到鬼手,被他發現,於是,兩人發生槍戰。

大約二十分鐘左右,於大海分別把鬼手的左臂和右腿打傷,將他制服,押着他,一瘸一拐回到進山口,準備與于堅會合。

但令於大海萬萬沒有想到的是,搭檔于堅莫名其妙地被人槍殺,地包楊已經不見蹤影。

於大海情緒激動,憤怒不已,他一腳把鬼手踹倒,用槍頂着他的頭,逼問他另一個同夥是誰。

鬼手看到於大海臉上不停跳動的傷疤,還有他那雙噴着怒火的眼睛,驚慌不安地說:“於大隊,這不關我的事,我是被你看押着過來的。”

就在這時,特警隊和刑警們,在支隊長安有道的帶領下,趕到現場。

看到於大海用槍頂住鬼手的腦袋,安有道急忙喊道:“老師,冷靜,我們不必爲了這個混蛋,把自己搭進去。”

說着,他慢慢走上前,把於大海手中的槍拿了過來。

刑警隊二大隊隊長宋勇走到于堅身前,蹲下來,伸手摸摸他頸部的脈搏,回頭對安有道搖搖頭,表示于堅已經犧牲。

於大海無力地癱坐在地上,茫然看着眼前的一切,大腦卻在機械地回憶剛纔發生的一切。

於大海清楚地記得,爲了安全起見,自己特意把地包楊反銬在這顆松樹上。

而現在的現場卻是:手銬丟在樹下,地包楊已經跑掉。

于堅被人以處決的方式,打死在松樹下。

他的配槍被兇手,或者地包楊拿走

隨後,副局長劉仲偉趕到現場。當他看到于堅的屍體後,頓時暴跳如雷,不由分說地大聲指責於大海,罵道:

“都是你這個混蛋,爭強好勝,自以爲是,只想着自己扮英雄,卻拿戰友的生命當兒戲

你從來不聽我的指令,每次都是自作主張,今天終於害死自己搭檔,於大海,你知道嗎是你殺死於堅的,你就是兇手”

分管局長劉仲偉的激情指責,雖然事後,他向於大海道歉,說因爲當時看到于堅的死相過去詭異,控制不住,一時衝動,以及戰友們的沉默以對,這都讓於大海痛苦不已,陷於深深的自責之中。

第二天上午,已經冷靜下來的於大海,獨自一人回到現場,開始尋找線索。

兇殺現場,除了警方勘察時留下幾處標識痕跡外,一切又歸於平靜,彷彿什麼也沒有發生一樣。

在進山口的樹林中,於大海發現林業部門爲專控防火安裝的監控鏡頭。它的位置比較隱祕。站在它的下面,和其輻射二十米區域內,很難發現。

如果嚴謹客觀一點講,這個監控鏡頭,被擋在茂密的枝葉之中。它能拍到下面的情況,幾乎爲零。

雖然如此,於大海還是帶着僥倖心理,趕緊與林業公安局聯繫,要求查看當天的監控錄像。

等他趕到監控室之後,方纔得知,在案發當天上午,大約九點半鐘左右,相當於警方勘察現場的同時,即有同事前來以破案之需,取走近三天的全部錄像磁盤。

於大海立即與刑偵支隊長安有道聯繫,但他說支隊沒有派人去取錄像帶。或者說,至今只對那邊沒人發現林業部門爲防火安裝的監控設施。

於大海馬上警覺起來,在經過詳細詢問之後,根據監控室工作人員對來人相貌的回憶描述,取走證據的,正是地包楊本人。

爲了證明他們的清白,值班人員再三強調,對方出示的,是正規的公安證件。

因爲林業公安局也是同行,於大海相信這兩位中年值班員,完全有經驗分辨出對方所持公安證件的真假。

於大海心想:不僅自己是有心人,懷有僥倖心理,希望在監控系統中獲取證據,目前看來還有另一個有心人,以防萬一,擔心留下證據,提前取走錄像磁盤。

可見這位有心人的縝密思維,高於自己。

當然這樣說,不算公平:假如當時,於大海不是因爲自己涉入案中,還因爲于堅的死擾亂他的心緒,他一定會在案發當時,發現這個監控鏡頭的。

同時這是一個證據,證明有人在暗地裏爲地包楊撐腰,並且爲他辦理一副正規的公安證件,讓他如此大膽妄爲,明目張膽地取走磁盤。

如果從有能力爲地包楊辦理公安證件這件事上分析,這個背後之人,絕非等閒之輩,最起碼他與市局領導有關。

於大海想:有沒有可能,他就是大人物

在此之後幾天,於大海一直在現場四處查看。

有一天,他坐在一塊岩石上,遠遠地看着那顆曾經銬過地包楊的松樹,想象着躺在地上已死的于堅,在自己的大腦中,重建現場,對案發中不合理又詭異現象分析,出於職業習慣,他對自己提出幾個疑點:

第一,假設是地包楊的人,在於大海離開後,偷襲于堅。

但做爲多年出生入死的搭檔,他非常瞭解于堅的工作習慣,因爲常年與犯罪分子打交道的原因,于堅已經養成高度警惕的習慣,特別是在執行抓捕行動,或者,獨自執行看押罪犯任務時,除非是自己的戰友,否則,任何人都休想靠近他。

這一次,是他獨自一人看押案犯,更不可能讓陌生人走近自己。

所以,這次事故不可能在不發生槍戰,又沒有發生搏鬥的情況下,兇手及其同夥,能輕而易舉地靠近於堅,奪下配槍,將他打死。

根據彈道檢測證實,打死於堅的,正是他自己的配槍。

於大海回憶當時現場,爲了安全,他們把地包楊以背式反拷在松樹上。

爲了避免發生意外,他們選擇的是一棵,約有三十釐米粗的成年松樹。

爲了等待特警,方便集合支援隊伍,兩人特意選擇一塊比較空曠地帶,以這棵松樹爲中心,周圍大約有十二、三米間距空場,因此視線良好,屬於完全可控視環境。

然而,最後的結果卻是,于堅被人悄無聲息地繳械處死。

法醫已經證明:松樹下,就是殺人第一現場。

第二,這是於大海自己比較主張的判斷,兇手一定認識于堅。而且,是一個讓他非常信任的人

因爲這個人,可以讓于堅在毫不防備,又沒發生搏鬥的情況下,輕易取走他的配槍。

於大海因此認定這一切,是隱藏在警隊中的內奸所爲。

直白一點說吧,殺死於堅的,正是我們自己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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